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新郑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近年来,新郑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十四五”工作的良好开局。截至目前,新郑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760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24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7758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个、地理标志商标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专利质押融资额突破1亿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8家。新郑市企业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河南省专利奖2项。
下一步,新郑市将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创建有关要求,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发展,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司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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