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主体

在河南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经营交易场所的商品交易市场。线上商品交易市场应为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包括市场规模、年度成交额、经营者数量等)或具有显著地方特色;具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能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人员、经费、信息等方面资源和支持。

(三)申报材料

《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要求:A4纸大小纸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四)知识产权部门推荐

1.推荐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本地区拟培育对象,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23年度)》(附件2)。

2.推荐数量

各省辖市至少推荐1家市场作为拟培育对象;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至少推荐2家市场作为拟培育对象。

(五)评审确定

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省级规范化市场培育名单,批准符合条件的10家左右市场开展培育工作。

省级规范化市场培育名单中,排名前三位的将直接推荐参加2023年度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遴选。

二、报送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靠前谋划、主动下沉服务,支持和帮助各类线上线下商品交易市场进行申报。

(二)重视市场遴选,把好推荐质量关和材料审核关。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切实选准选强推荐对象,综合市场整体情况,将规模大、有特色、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商品交易市场纳入推荐范围。

(三)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培育期内,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充分发挥商协会、服务机构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联 系 人: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刘有金  陈科

联系电话:0371-65925758  65950020

邮 箱:hnsghc2023@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

权保护中心综合楼9楼920房间

邮 编:450008

 

附件:1. 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书(2023年度)

2. 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推荐表(2023年度)


 

 

                       

                        2023年7月3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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