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2023〕1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效益,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以下简称资金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照资金实施方案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确定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等相关材料。
2.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不合格。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方式
1. 各申报单位应提交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档和PDF文档),并报所在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2.各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须会同财政部门以联合文件报送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申报书及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同时,将联合文件2份报送省财政厅。
3.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级主管厅局汇总、审核(盖章)后,以正式文函(包括申报书及有关材料、电子文档和PDF文档)报送。
四、专家评审
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择优扶持。
联系人:
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刘 涛 0371-65928791
邮 箱:xtglc@126.com
省财政厅 寇成生 0371-65808993
附件:
3. 河南省专利密集型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4日
豫知〔2023〕14号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利转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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