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单位推荐、审核公示、民主评选、集体研究等,根据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初审结果,拟确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3家单位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田春英等3名同志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61738191(办公室)

65800909(纪检专干)

邮 箱: hnszscqjbgs@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园路南区)综合楼9楼926室

如对拟推荐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2021年11月8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