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知函〔2020〕4号)和《河南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豫知〔2016〕86号)要求,我局对“生物基材料发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等5个试点项目和承担单位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验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试点项目申报单位总结优秀等次项目的经验,加大工作成果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水平。


附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项目验收结果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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