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5月中旬,永城市人民政府设立企业科技创新、研发、上市发展基金2000万元,并明确规定:凡取得国家专利产品,且在市产业集聚区或商务中心区内生产运营的,一次性奖补专利研发资金20万元;凡设立省级科研中心的,给予科技研发补助资金50万元,设立国家级科研中心的,给予科技研发补助资金100万元;凡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奖补10万元,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奖补20万元,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奖补50万元。

此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全市各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优化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环境,从而为全市各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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