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保护科及城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分管负责人在会议现场、各县市场监管局参会人员通过线上参加会议。濮阳市市场监管局三级高级主办、知识产权局局长田春英现场讲话。
田春英同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全省专项整治视频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要以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为指导,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专项治理成效。要重点整治三类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多次违法开展代理业务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提交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的行为,通过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等行业恶性竞争行为。把握关键环节,抓好“123”:即摸清一个底数,要通过走访、座谈、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广泛摸排商标代理机构底数、从业情况及违法线索,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库。抓好查找问题和规范管理两个阶段;理清三条线索,明确投诉举报渠道线索、理清网络违法线索、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线索,针对存在问题,加大治理查处力度;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分类管理,对继续开展商标代理的机构,要在2023年1月1日-2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备案;对没有开展商标代理的机构,要限期变更业务范围,注销商标代理事项;商标代理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行用评价、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市局要加强督导,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强化行政指导,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信用监管、专家咨询等机制。要加强宣传,形成声势,把专项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营造良好商标管理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代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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