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9年,濮阳市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为重点,立足职能,创新举措,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严查处了一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案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态势。值此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特从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中遴选五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发布。

一、华龙区某润滑油门市部销售侵权商品案

2019年3月27日,原濮阳市工商局华龙分局接到举报,称华龙区某润滑油门市部销售涉嫌侵犯其“长城”牌液压油、柴油机油、防冻液、齿轮油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2月份,以现金结算的方式,从一个上门推销润滑油的河北人手中,共购进“长城”牌液压油、柴油机油、防冻液、齿轮油77桶,货值共计19805元。没有进货发票,送货人写了个销货清单。当事人在进货时没有查验供货人的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及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华龙工商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长城”液压油等商标侵权商品77桶,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濮阳市某航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8年9月28日,濮阳市范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濮阳市某航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润滑脂产品,外包装上突出使用“XHP”222的字样与埃克森美孚公司所有的“XHP”222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相似,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涉嫌侵犯了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仓库内发现一批尚未销售的润滑脂产品99箱,产品外包装上标有“XHP”222的字样,涉嫌侵权了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濮阳市范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99箱,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新油田商贸城某内衣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2019年9月26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油田分局接到举报,称新油田商贸城某内衣店销售涉嫌侵犯“美人计瘦身公式”塑身衣服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进行检查。

经查,2019年9月10日,当事人以每件55元的价格,购进美人计内衣31件,货值金额1705元,未出售。

当事人销售涉嫌侵犯“美人计瘦身公式”塑身衣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油田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服装31件,罚款2558元的行政处罚。

四、台前县某油气有限公司假冒“小油滴”易捷便利店商标侵权案

2019年9月17日,濮阳市台前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台前县某油气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涉嫌仿冒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朝阳”商标标识,假冒“小油滴”易捷便利店商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台前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自2014年6月至案发时,在未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加油站仿冒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朝阳”商标标识,假冒“小油滴”易捷便利店商标,以吸引顾客,进而达到盈利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台前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魏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9年9月20日,濮阳市清丰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清丰县仙庄乡河町魏家村某一日化门市部正在销售涉嫌侵犯“鹏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日化用品。执法人员立即组织调查。

经查,2019年5月1日,当事人魏某从一个箱式送货车处购进一批标注“鹏锦”、“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等字样的鹏锦超浓缩天然皂粉和鹏锦炫彩洗衣皂,共计4460元,没有进货发票和清单。购后在门市内销售,截至2019年9月20日,销售款共计440元。

魏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化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魏某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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