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南乐县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濮阳市南乐县市场监管局把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多次深入到鸿宇容器、龙都天仁、农发农机研究院、中利工矿、江源齿轮等30余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活动中,监管局工作人员掌握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情况,向企业人员讲解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征求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意见和建议。

本次活动指导1家企业积极应对了其他企业对其注册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的“撤销3年不使用”的请求,提供了有效证据,保护了企业注册商标的有效性;1家企业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专利产品、仿冒必究”字样行为进行了整改,根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了正确的标注方法和标注内容,解答了企业负责人对于“已申请专利为什么不能标注专利产品”的疑惑。(南乐县市场监管局  赖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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