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濮阳市南乐县科技局根据《中共南乐县委 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意见》(乐发〔2014〕2号)文件要求,对2016年授权专利、新增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的发明专利以及2017年新申请专利进行奖励和资助,共计发放奖励、资助资金46.5万元,其中2016年授权专利奖励19万元,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奖励6万元,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的发明专利奖励8.5万元;2017年专利申请资助13万元。
此次奖励、资助资金的发放旨在进一步激励企业和非职务发明人创新创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赖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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