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分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监督、预防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精神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职责如下:刑事案件办理方面,办理管辖范围内涉嫌罪名为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罪中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审判监督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补充侦查以及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方面,办理管辖范围内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案件。预防宣传及其他工作方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案件特点规律、办案机制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对外宣传保护;承担负责的涉知识产权其他业务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下一步,南阳市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打造创新生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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