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印发实施,洛阳市辖区内拥有授权专利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政府奖励。获得外国国家授权的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1万元;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一次性分别奖励5000元、1000元、500元。(王 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