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担金融机构信贷风险 打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漯河模式”

近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漯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漯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旨在 促进知识产权在经济领域的高效运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与金融机构分担风险。

《办法 》 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损失实行风险共担机制。合作银行所发放贷款发生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由风险补偿资金和合作银行按照4:6承担实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漯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分担的损失总额年度上限为200万元。单个合作银行贷款损失年度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针对同一企业给与合作银行不超过50万元的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损失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

《办法 》 明确,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给企业的,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贷款。知识产权仅指专利权与商标权。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须经评估公司估值且评估价值不得低于贷款总额度的30%。风险补偿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专门用于对合作银行为企业开展融资时知识产权质押部分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

《办法 》 还对合作银行应具备的条件、申请项目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补偿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带动漯河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近年来,漯河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对金融机构的奖补措施,发挥多渠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势,探索实施“专利 担保公司 金融机构”的质押融资运作新模式。创新性地开展了“反担保质押”模式,将担保机构引入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中,形成了“政府 企业 中介 银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模式。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不断加强政策集成,获批全国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登上中国知识产权报宣传推广,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突破11亿元,探索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漯河模式”。(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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