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
《通知》明确,在知识产权领域实行行政调解“四个融入”制度,即行政调解融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调解融入实施日常监管,行政调解融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调解融入纠纷处理全过程,为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行政调解提供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指引,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纠纷高效、便捷优势,促进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一要站在讲政治高度,将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切实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出经验、见成效。二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宣传,推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规范化、长效化。三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培训和人员力量、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经费保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创新工作,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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