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孟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专利法》修正后首例假冒专利案

近日,孟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假冒专利案,这是自2021年6月《专利法》修正后 孟州市 查办的首例相关案件,在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2024年3月27日,孟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发现孟州市某饮品公司生产的饮料上标注的专利号专利权已终止。孟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事饮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2021年2月23日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因未按时缴纳年费,截止2022年6月11日专利权已终止。经查阅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显示,该公司2023年8月1日和2日共生产114件标注有该专利号的饮料,并已全部售完,每件平均售价35元,违法所得共计399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孟州市市场监管局 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件的查处,为企业经营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警钟。下一步,孟州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方式,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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