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公示信息,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拟确定我省洛阳市、山西太原、辽宁沈阳、吉林长春、安徽合肥、新疆乌鲁木齐等11个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每个城市将获中央财政1.5亿元支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要求,2020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经过三年的时间,在重点城市构建起规范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制度规范,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刘涛 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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