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经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郑州市知识产权局、洛阳市知识产权局、新乡市知识产权局、开封市知识产权局协商,就全面深化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签订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议定书。吴灯展副局长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此议定书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发展,推进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营造良好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目标是建立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做到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共同提高,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效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自创区、自贸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协作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自创区、自贸区区域内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协助调查取证制度、执法案件证据认定的相互认可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开展专项集中打击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协作区域内普遍存在的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各相关方可统一时间展开行动,组织人员在各自区域内实施集中市场整顿。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涉外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三是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统一共享的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库,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态势。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信息、假冒专利案件查处信息等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共享。四是建立快速办案制度。健全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加大人力投入,缩短结案时限,力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在1个月内结案,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2个月内结案。五是开通维权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跨区域受理移交工作机制,开展自创区、自贸区区域内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异地受理,快速移交。
协作议定书还明确了协作机制包括建立执法协作会议制度、典型案例研讨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要加强执法协作的组织,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工作宣传。
吴灯展副局长讲话指出,这个执法协作会议很有意义,是河南省内执法协作的又一进展。希望这个机制能够切实的解决一些问题,推动一些工作和实践。提议各市要深化执法互动,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交流,分析研讨典型案例,共同研究协作区域内出现的共性案件和问题。要开展联合执法,拿出一个联合执法行动的方案,开展有威慑力的执法联动,形成对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要共享执法资源,要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共享案件信息资源,加强案件沟通交流,必要的话还可以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研究,在案件的处置上要尽量达成一致。(韩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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