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发展方式,9月11日,河南省财政厅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河南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设立河南省首支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模为3亿元,重点提升河南省以超硬材料为主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产业升级。
该基金首期规模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元;金水区政府通过河南国创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参照社会出资方形式出资60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并负责募集剩余社会资本。根据首期基金运作情况,适时增资扩大基金规模。通过设立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运营基金,在关键技术领域积累储备一批专利运营项目;围绕郑州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与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实验区和试点企业的专利运营项目。
基金投资范围主要支持河南省境内未上市的知识产权企业,支持省内企业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包括以超硬材料为主的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内,拥有或控制核心专利的市场前景良好、高成长性的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具有相应产业领域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投资方式可采取“直接投资”的模式,也可与地方政府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也可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模式运作。母基金或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股权投资原则上参股不控股。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原则上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方案》同时明确基金不得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基金闲置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国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基金项目来源上,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向社会征集项目,并建立项目库;各市县根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也可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搜集项目。
为加强基金管理,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省长担任主任,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基金投资领域、支持方向等,不干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省财政出资部分委托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作为受托管理机构代表省财政行使出资人权利。《方案》分别明确了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职责,同时确立和基金的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和风险防控。(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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