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2016〕8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泛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营造社会知识产权氛围,展示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成果,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联合举办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发明·实践·成长”为主题,征集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基地)在校生的专利作品,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比赛活动。
二、活动组织
大赛成立组委会(附件1),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评审颁奖工作,组委会成员由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和出具评审意见。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成立大赛参赛作品推荐小组,负责本辖区参赛作品的征集,并对参赛作品和参赛对象进行初步审查,出具推荐意见。
三、参赛范围
(一)参赛对象
全省实验基地在校学生,且为参赛作品完成人。参赛作品完成人是指专利(申请)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为参赛对象在校期间自主完成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是指参赛对象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专利申请或者授权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已在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等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专利(申请),不再参赛。
(三)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是指在学生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直接进行指导的教师。每件参赛作品限定2名以下指导教师。
四、奖项设置
大赛按照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类型进行评奖,各类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大赛另设优秀组织奖。
五、报送推荐
(一)参赛对象填写并向所在学校提交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和电子资料。
(二)参赛对象所在学校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参赛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报送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所报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省属学校直接报送。
(三)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按专利类型填报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参赛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向组委会推荐参赛作品。
(四)参赛作品无需上报实物,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有必要报送实物的,有实物的,应报送实物。所有被推荐参赛作品及材料报送后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和原件。
六、评审表彰
(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名单。
(二)拟获奖名单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
(三)公示无异议,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大赛组委会审议,确定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四)获奖作品优先提供专利资助。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在初审和推荐的过程中,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严格筛选,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的参赛作品真实,能够代表本辖区中小学生的发明创造水平。
(二)审查贯穿于大赛的全过程。凡因参赛对象资格不符合要求,或参赛作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对报送学校进行失信备案。
(三)参赛作品获得一、二、三等奖并有实物的,颁奖后向大赛组委会上报实物。
(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品完成人所有,授权大赛组委会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及出版等。
(五)资料要求
1.参赛作品须提交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纸质资料指表格、照片及辅助材料等,电子资料指能够表征参赛作品制作、运行等特征的照片、视频资料以及纸质资料的电子版。
2.纸质资料用A4纸打印,确有需要的可用A3纸打印,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电子资料以U盘或者光盘为载体。视频格式为avi或mpg,视频长度不超过5分钟。照片格式为JPG、BMP或PNG,数量不超过6张。如报送的电子资料不能正常读取,可再次上报,仍不能正常读取的,由参赛对象承担后果。
4.每件参赛作品独立装袋,电子资料载体置于袋内,资料袋封面贴参赛作品申报表首页。
请于12月6日前将参赛作品上报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书喜 0371-87000127
李勇敢 畅向利 0371-68886695
地 址:郑州市政六街32号401 邮 编:450008
邮 箱:hnzlpx@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附件1;
2.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
3.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参赛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3;
4.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参赛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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