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
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规字〔2012〕83号),制定《河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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