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范县大米》河南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5月中旬,由濮阳市范县质监局负责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范县大米》省级地方标准经河南省质监局批准并正式发布。至此,范县大米种植加工有了统一的专业技术依据。

2013年7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范县大米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为切实做好范县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要求,范县质监局牵头制定了DB41/T980-2014《地理标志产品 范县大米》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对产品保护范围、生产种植、质量要求等做出了具体、翔实的规定。今后,范县大米生产者如果使用范县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按DB41/T980-2014《地理标志产品 范县大米》省级地方标准组织种植加工才能申请使用。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快速实现范县大米质量统一和标准化生产,从而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和加强范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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