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化肥农资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排查行动。
一是查源头,确保产品质量。对辖区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工艺、产品标准和出厂质量检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对化肥、农膜等销售市场主体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执行等情况。
二是查价格,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开展价格提醒告诫,重点检查化肥农资经营者在购销过程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行为;标识欺诈、计量虚标以及市场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是查线索,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加大农资案件线索排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者批准生产、销售的农资产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化肥产品流入市场。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和处理农资消费者投诉。行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车辆11辆,经排查:淇县县域内有化肥经营单位46家,截至目前,排查的30家化肥经营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其中流通领域排查29家,生产领域排查获证企业1家。
下一步,淇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问题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及时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完成整改,持续巩固检查成效,切实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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