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鹤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请关注并依法查处仿冒莲花清瘟等药品的函》后,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中小医药零售单位进行排查。
执法人员查看了中小医药零售单位的经营资质,药品购销台账,重点检查在售药品是否存仿冒知名药品的商标、外包装,严防仿冒药品向大企业、名优药品借“势”,“傍名牌”“搭便车”等恶意攀附他人商业标识,提醒告诫勿贪图小利而以身犯法。
截至目前,已检查中小医药零售单位5家,暂未发现“连花清瘟茶”“莲花清瘟膏”“莲花清瘟植物饮料”等商品。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医药零售单位和食品企业排查力度,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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