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印发《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作用,9月30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鹤政〔2017〕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市的目标任务,包括总体要求、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等六大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对获得国内获权发明专利给予每件4000元专利申请资助;对获得首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给予1万元经费奖补;对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年限在6年以上的,根据其实际缴纳年费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年费支持。对PCT国际专利每件给予3万元补贴。对高质量授权专利给予分档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成功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的贷款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年贴息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切实打造鹤壁市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了强大支撑。(鹤壁市知识产权局  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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