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名单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组织申报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355号)要求,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知识产权局、中国外文局等7部门共同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地理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语言服务等4个领域的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经地方申报、省市知识产权和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客观指标评审、专家评审、部门工作组复核等程序,初步认定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9家。目前,名单已经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7日至2月11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示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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