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现场

  11月29日,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是机构改革以来召开的首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传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有关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的要求,并作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总结了机构改革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部署了下一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甘绍宁指出,《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部署,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进一步认识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主线,明确节点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保障,做实做强知识产权保护主责主业,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甘绍宁强调,为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牵头制定推进计划,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形成地方层面工作安排和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地理标志等标志保护工作,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仲裁调解机构和规范化市场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建设,全方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人介绍了《意见》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内容,北京、江苏、浙江、湖北等省知识产权局就地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报告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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