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 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全面加强专利权行政保护,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六个方面推动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夯实制度基础,积极出台相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政策文件,健全和细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和实体标准;二是畅通受理渠道,鼓励引导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纠纷,推动各有关部门建立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加大对行政裁决的引导宣传;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简化完善立案、送达等办案程序,建立健全书面审查、当庭裁决、技术调查、联合口审等工作机制;四是做好衔接协调,完善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无争议事实记载等工作模式;五是健全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裁决机构和人员,完善案件督办、转办、移送等工作程序,建立办案分级指导机制;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形成行政裁决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持体系和专家库建设工作。
根据《通知》安排,示范建设试点工作时间为两年。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启动遴选工作,根据申报情况,选择一批工作基础较好、符合条件的地方作为示范建设试点,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试点区先行突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将行政裁决作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蔡健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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