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圆桌会在京举行

  8月29日,作为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重要活动,来自50余个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和国际及区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举行圆桌会议,共同交流和探讨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务实合作,形成高度共识,一致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了8个务实合作项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各方回顾了2016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召开以来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合作成果。一致认为,知识产权合作对于促进各国创新、经济、贸易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上通过的《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倡议》(下称《共同倡议》)对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认为,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应当在已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间紧密、务实和共赢合作,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沟通协调,增进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深入了解,增加互信,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有利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促进各国间的互联互通、合作共赢。

  与会各方就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下一步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高度共识。会议一致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将在知识产权法律及政策交流,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发明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等领域的相关申请审批流程对比研究,数据交换,推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知识产权服务的选定国家市场调研等8个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各国本着“包容、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不断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走深、走实,共同致力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了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过去两年在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得到大家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合作项目的实施机制发表意见。据悉,为落实《共同倡议》等文件要求,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在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以及贸易等领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大量交流合作活动,在知识产权人员交流、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制度研讨、专利审查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下一步的合作项目将根据共识、灵活和公平的原则有效实施。

  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等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王彬颖表示,两年来,WIPO与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未来,WIPO会进一步支持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继续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机构的高级代表120余人出席圆桌会议,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局、海合会专利局及东盟秘书处的高级代表应邀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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