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确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9家机构为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并开展为期2年的能力建设工作。首批29个机构分布在北京等14个省区市,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当前,创新主体对通过仲裁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需求日趋旺盛,但我国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服务还存在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高效顺畅、相关机构业务重点不够突出、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仲裁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遴选一批仲裁调解机构,重点支持其加强能力建设和提高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水平,进而提升仲裁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计划每年遴选确定20家至30家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作为能力建设工作单位,开展为期2年的能力建设工作。争取经过3年至5年时间,推动100家左右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综合能力的提升。(知识产权报 通讯员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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