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评定工作启动

  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已于日前发布通知,启动开展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下称试点学校)的评定工作。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按照《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的要求,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评定工作。根据《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下称《工作方案》),此批次拟评定30所至35所试点学校。

  据悉,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在全国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认定和培育工作,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自2015年首批试点学校确定以来,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等30所试点学校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整体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为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平台,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将在全国建成100所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的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带动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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