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启动

  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对国家创新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广州市等72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

  据介绍,此次确定的专利权质押融资示范名单包括广州市、成都市、无锡市等11个地区和单位;专利保险示范名单包括南京市、济南市、深圳市等9个地区和单位;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名单包括青岛市、沈阳市、长春市等40个地区和单位;专利保险试点名单包括烟台市、安阳市、佛山市等12个地区和单位。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各地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地区和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各试点示范地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各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要按照上报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条件保障,加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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