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讯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从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配置,成立自贸试验区专项工作组,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去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5个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为五个典型发言之一介绍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成效。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又被商务部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刊予以报道,得到进一步宣传。主要做法是:
一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新体制。上海成立自贸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履行自贸区内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管理。厦门片区探索建立了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广东加大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横琴特色试点平台建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跨境知识产权交易等特色服务。上海推出 “知识产权金融卡”,对企业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打包并融资。天津计划在自贸区内建设华北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并提出初步方案。
三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广东出台《关于加强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执法联动等制度。福建出台《关于建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执法信息、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及执法协作等达成协作意见。上海浦东成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法庭,受理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天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调度中心,由知识产权局、海关、工商、版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调度中心加强执法协作联动。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上海提出全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引进一批海内外知识产权代理、评议、转化、战略分析和布局等机构。天津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体系,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目前已有6家机构入驻。广东提出搭建服务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厦门出台《开展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5-2020年)》,扩大对台知识产权服务,开展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总体安排,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信息沟通和交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快速维权中心、金融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各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谷云飞)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