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新的希望,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揭开催人奋进的新篇章。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任务和2016年的重点工作。会议特别对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了重点部署。这对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时光积淀,成果丰硕。回首“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很不平凡,成效极为显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不仅确立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目标,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新举措,而且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国际合作交流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尤为可贵的是,在开拓创新、总结凝练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思路、新理念,提出了“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确立了“点线面结合、局省市联动、国内外统筹”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路径,明确了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既要做好“攀枝花”,又要当好“顶梁柱”,还要能够直接贡献GDP;知识产权创造要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知识产权保护要坚持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要坚持“普惠包容、平衡有效”。这是集体智慧结晶,推动着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
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提出要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开启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同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成为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特别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紧扣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主线,抓住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深刻理解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整体提升和重点突破、内促发展和外促开放、深化改革与稳定发展的关系,认真谋划“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在新的一年逐项落实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整体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保障和激励创新创业,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促进互利共赢,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支撑事业更好发展;并通过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和由大到强转变、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转化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管理从多头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国际合作交流从积极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推进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践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新目标需要新作为,新使命激发新动力。此次会议,既描绘了“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吹响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进军号角。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应迅速行动起来,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指引,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砥砺奋进,努力实现事业发展的新跨越,创造强国建设的新辉煌! (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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