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种子法新增“新品种保护”章节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种子法修订案,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随着我国种业的快速发展,仅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种子管理条例已经难以满足种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实际需要。因此,修改后的种子法新增“新品种保护”章节,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授权原则、品种命名、保护范围及例外、强制许可等关键性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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