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合作3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法国里昂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欧洲专利局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罗纳-阿尔卑斯大区工商联合会主席让·保罗·默狄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申长雨在讲话中回顾了中欧两局30年合作的发展历程,并对合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30年来,在中欧两局历届老领导和同事、中欧专家学者、业界同仁共同参与推动下,中欧两局合作内容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内容已经涵盖了法律政策、人员培训、专利审查、自动化、文献信息等众多领域,囊括了管理层、技术层、业务层等多个层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支撑了中欧经贸往来和科技文化交流。同时,中欧两局还借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美欧日韩五局(IP5)合作等平台,定期就重大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交换看法,共同推动了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革新与进步。
申长雨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欧两局合作30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专利数量始终保持较快增长,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逐渐形成;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日益深入人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目标越来越高远,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知识产权的作用定位越来越清晰,明确了其作为激励创新基本保障的重要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中欧两局的友好合作,也为双方未来的合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申长雨指出,近年来中欧关系不断发展,为两局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同欧洲专利局一道,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合作,共同推动世界专利制度的革新与进步,使之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更能保护和激励创新,更能为社会公众带来福祉,为促进中欧乃至全球的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欧洲专利局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表示,欧洲和中国的专利制度有很多共同点,这增强了双方作为重要创新中心的能力,对双边贸易而言也益处颇多。欧中两局之间的密切合作,对于在中国发展现代、高效的知识产权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对这两个地区的创新型企业大有裨益。随着全球范围内对专利保护的需求日益增长,两局的合作还成为了全球专利制度的中流砥柱。
来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中欧双方知识产权界、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代表140余人出席研讨会,围绕中欧专利制度最新发展以及知识产权对中国商业战略与运营的支撑作用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研讨会前,申长雨和伯努瓦·巴迪斯戴利还共同接受了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法新社、欧洲新闻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的采访,就中欧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悉,近年来随着中欧关系的日益密切,中欧发明家、创新型企业的双向专利申请数量均迅速增长。2014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92.8万件,其中国外来华发明专利申请约12.7万件,这些国外申请当中,欧洲专利局38个成员国整体约占28%,位居第二。从2005年至2014年,欧洲专利局受理的中国专利申请量增长了10倍。其中2014年,在欧洲专利局受理的27万余件专利申请当中,中国申请量占总量的9%,排名第四。(知识产权报 通讯员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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