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恰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7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6月4日,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研讨培训班在杭州开班。“战略纲要颁布实施7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大发展大繁荣,迈上了新台阶,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据介绍,今年以来,围绕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在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战略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并实施《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明确了今年落实行动计划的5个方面80项具体措施,并确定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是知识产权政策进一步纳入国家总体战略。今年以来,在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创新和改革政策中,都把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内容加以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中,首次明确“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并将“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驱动创新发展的首要举措。目前,在《中国制造2025》和正在制定的“国家创新战略”中强调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政策重要性日益凸显。
三是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推进战略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快速推进,并已初见成效,知识产权司法案件明显增长,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展开,特别将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作为工作重点,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专利导航工程、专利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一系列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显现;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方面,自贸区和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和综合执法先行先试,伴随着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和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进实施等。此外,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职务发明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制定工作;文化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正在积极制定本系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系统政策。
四是各地区积极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出台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对地方贯彻实施行动计划提出要求。目前,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江苏等地都在积极制定本地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预计今年下半年,各地计划将陆续出台。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班上,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员、专家分别从战略实施整体思考、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和地方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集中反映了经济新常态下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要求。来自20余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培训。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研讨培训班已连续举办6年,成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谋划和安排战略实施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辉 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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