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市场机制 做好专利布局 促进深度融合——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②

  “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需要知识产权工作新常态的配合和助力。知识产权工作新常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许春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辩证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了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常态下,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是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已形成国际高标准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的保护机制、领先世界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规模,确立了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但是,与世界上的知识产权强国相比,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差距已不在于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和数量规模,其最大差距在于知识产权工作未能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在许春明看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问题是知识产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要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必须遵循经济发展的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功能,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市场导向机制,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还需要充分发挥和提升知识产权的运用绩效,需要知识产权工作从简单化的数量增加、规模扩张向实质性的转化运用、增能提效升级,从知识产权工作的政府外部推动向知识产权工作的市场内部驱动升级。”许春明强调。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要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就要做好知识产权的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和海外布局,切实为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和国际化发展保驾护航。对于区域布局,许春明提出了他的观点:“我国要继续实施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因此,知识产权工作应该主动适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注重区域布局,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坚持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和共同发展。”

  对于产业布局,许春明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现在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传统产业相对饱和,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低成本比较优势发生了转化。因此,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模式转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注重知识产权的产业布局,重点支撑新型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毫无疑问是知识产权工作融合于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要先行。“在海外布局中,我国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知识产权问题。”许春明表示,“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深度融入世界经济,需要从‘引进来’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转变。企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凸显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由于我国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不够,频频遭受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和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所以,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将会保障我国企业走得更稳、更远。”(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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