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讯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的共同声明》,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14年1月22日止。
中德PPH试点自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效果良好,因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共同决定,中德PPH试点将自2014年1月23日起延长两年,至2016年1月22日止。
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赵晨 周青)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