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喜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

3月4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安阳市正式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为河南省第5个入选城市。示范时限自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目前,全国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49个,其中副省级城市14个、地级市33个、县级市2个。

2014年7月,作为河南省唯一推荐城市,安阳市政府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12个具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资格的城市进行公示。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12个城市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评定意见,并要求各地市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评定意见中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局。

安阳市委、市政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评定意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安阳实际,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成立了以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林青为组长的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阳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安政文〔2015〕8号)。经综合测评和充分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关于确定常州等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5〕24号),确定了安阳等8个城市因率先完成评定意见落实任务,被提前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其中安阳市在8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二。

在为期三年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期内,安阳市将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目标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继续推动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强化工作亮点,突破薄弱环节,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服务安阳经济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智力支撑,真正在全国同类城市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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